长宁县: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圆满完成

作者:长宁县农业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8日

  今年,长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农业和财政部门狠抓组织实施,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开展,使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落到了实处。

  一是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制定的现行政策规定和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了政策执行不走样。

  二是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业务操作人员履职尽责,严格执行政策纪律和办事程序,做到了热情服务、便民服务。全年没有接到群众对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办事服务和廉政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三是广泛宣传政策,大力推广关键环节农机具和加大技术培训力度。今年3月在我县桃坪乡召开了全市机械化育秧技术推广现场会,10月组织了新型职业农民(农机操作员)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农民正确选择、使用维护和安全操作农机的技能。

  四是引导、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搞好农机社会化服务,加快农机购置使用效益转化。加大对购置插秧机的专业合作社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科技措施项目建设的力度,优化政府服务、经营主体服务方式,通过财政购买专业合作社集中统一育秧和标准化机械化插秧服务的方式为群众提供助耕服务,一方面有效破解了农村劳力转移后耕种难问题,另一方面也壮大和发展了经营主体,大大促进了我县农机化水平的明显提升。

  今年,全县共实施补贴农机具2批(次),全部使用中央财政补贴,中央财政补贴总资金达132.962万元,带动群众直接投入240.114万元,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投入现金11.72万元,农户投入现金228.394万元;全县18个乡镇受益补贴对象2086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1个,农户2085户;补贴各类农机具达2246台,其中:微耕机1438台,水稻插秧机3台,联合收割机2台,脱粒机586台,烘干机4台,其它小型农机具213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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